佛山市翔盈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南海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3月19日10:40时,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举行2014年第1412期拍卖会,拍卖标的如下: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中71号丽雅苑丽华阁4B房(证书号:1320692);建筑面积:147.64㎡,参考价:97.28万元,保证金:9万元,案号:(2013)佛南法桂执字第386号;
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五路1号康怡丽苑怡尚居1005房(证书号:6439973)及地下车库118号汽车位(证书号:7140353);建筑面积:105.54㎡(房屋)/28.16㎡(汽车位),参考价:89.872万元,保证金:8万元,案号:(2012)佛南法桂执字第64号;
有意者,请于2014年3月17日17:30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3月18日11时前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保证金缴款单、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须与缴款账户一致)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接受传真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3月11、12日。
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佛山市翔盈拍卖有限公司,账户:2013019929200046291,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缴款单必须注明案号、参加翔盈2014年第1412期拍卖会及标的物名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跨行跨市退付保证金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瑕疵说明:1、房产按现状整体拍卖;房屋拍卖成交后,法院只向房管部门出具确权、办证、过户等相应法律文书,相关费用及无法办证、交接、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所拖欠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2、机器设备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权的相应法律文书,拍卖佣金、标的物运输费及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
注:房产标的竞买人需具备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府办〔2011〕28号通知、佛建〔2011〕16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上述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金桥大厦六楼
公司联系电话:0757-83807211
南海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