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14日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依法第三次公开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仓安路路南538号仓1栋3单元301房产,建筑面积171.12平方米。
即日起在标的所在地预展,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13日16时前将保证金6万元交到指定账户(开户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账号:62320109058647),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公告期间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青年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网公示。(注:网上公告内容与报纸不符时依报纸为准)
联系电话:0311-83057776 15831196802 张先生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C—504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廉政监督电话:0311-8518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