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街道花都大道789号“嘉美华凯”1栋2单元17层2号住房(面积95.15㎡)。保留价:41万元,保证金5万元(以到账为准);
二、标的拍卖时间: 2013年 3 月 28 日上午 10:00;
三、标的拍卖地点:成都市文武路38号新时代广场6楼L座;
四、展示时间、地点:从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请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于即日起至拍卖前1日到成都市草市街123号2020室咨询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瑕疵情况请见拍卖资料中的相关说明。
六、该标的涉及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租赁权人以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请务必于拍卖会当日准时到场,如参加竞买,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标的保证金、价款收款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账号:126605928861;开户行:中行新都支行;
八、咨询电话:(028)67330583 86957819
联 系 人:陈先生 邹女士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