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在宁波市江南路673号高新区创新大厦东首3楼宁波市公平公共拍卖服务中心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725弄3号403室房地产,房产证号:甬房权证私新字第98003336号,证载建筑面积:73.52㎡,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证号:甬北国用2000字第7488号,证载土地面积:13.29㎡,国有出让。起拍价:68万元,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凭本公司出具的保证金付款通知书于2012年11月30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北仑区支行,账号:39302001040000807),现金支付须付至法院开户银行。2.竞买人凭本公司出具的保证金付款通知书、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2年11月30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2月4日下午14:0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15058090545 0574-87361111(传真) 法院监督:0574-86771645 工商监督:0574-8790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