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9月28日10:00依法按现状在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李加利所有的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文化西路一附145号—705住宅。参考价:45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人应在2012年9月2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6万元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账号:226015006926),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联系方式:0634—6232277 622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