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16日10时至2024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1、南通市开发区幸福天地17幢1803室不动产
证载建筑面积:89.3平方米;楼层/总层数:18/28;
规划用途:住宅;共有情况:共同共有;
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7754号
登记时间:2019年4月22日;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
土地使用期限止:2080年9月29日。
二、拍卖价格
市场参考价(询价):1322505元;一拍流拍价:925755元;
起拍价:740604元,保证金:148120元,增价幅度:7406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拍品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190942212;400-9288512;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看样。
四、拍卖方式
1.本拍卖公告上网30日后进行网上公开拍卖。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码,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有意向参与竞拍的须于开拍前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根据申请并经本院审核及网络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财产权益的转移及税、费负担
1.不动产或有登记特定财产等所有权,自本院拍卖成交确认的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起转移,其使用权自本院交付时或履行交接手续后起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于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无证房的使用权等,以执行裁定书送达并履行交接手续后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动产所有权,自本院交付时或履行交接手续后起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
2.标的物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本院有特别说明的,依照特别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原应由出让方所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向征收机关索取欠费依据及发票,且于交费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