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4月20日10时至2023年4月21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桂林市叠彩区北彩道8号叠彩花园8栋1-2-1号房。
标的物详情:建筑面积:76.91㎡,所在楼层:第2层,总层数:6层,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产权证号:桂(2019)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37439号,使用期限为2004年8月起至2074年8月止,拍卖价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可移动装饰装修,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实地看样。
该房屋是否有拖欠物业费、水电费欠费情况不详,如有欠费,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法院不作过户担保,具体以现状为准,意向购房者请务必实地看房;
经现场查勘,该标的物目前暂未腾空,请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或查看照片,成交后由法院负责清空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执行进度为准;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出。
二、起拍价:307640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参考价确定方式:询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在开拍前三天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广西添启化投资有限公司,咨询及预约方式:开拍前5天加微信13307734355(手机同号)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要看样的标的物名称,由广西添启化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登记好后统一安排时间看房。
五、拍卖已知瑕疵:拍卖标的物交付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标的物因违建、扩建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勘查标的物后,审慎做出竞买决定。因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5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账号:0000 4177 6900 020 -022165)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按期限缴款余额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保证金没收。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预约贷款方式:开拍前10天加微信(13307734355)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要贷款的标的物名称;
十三、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物成交后需办理上市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由本院向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买受人在本院领取成交文书后持有关文书及证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本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拍卖标的物过户产生的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在十日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持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发票来本院申报退款,逾期本院将不再保留或提存拍卖成交款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如因买受人延迟缴纳税款产生滞纳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3、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
4、【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25 条第 2 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以及标的物详情,如未按提示详细了解拍卖规则以及拍卖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举报监督电话:0773-227610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3307734355刘经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