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薛亮《秋气醉山谷》山水画一幅。为薛亮的《秋气醉山谷》镜片,规格为49.5CM*34.5CM。(详见盐安信通评字[2019]第002号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5.6万元,保证金:1.12万元,增价幅度:0.112万元/次。
二、本标的物的拍卖过程中的有关社会辅助事务,本院已委托江苏51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标的物咨询电话:江苏51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专线:15351579800或登陆网站在线咨询,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51助拍”在线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本院已委托江苏51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51助拍公司统一安排)。
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以直接来我院执行大厅信访接待室网络拍卖查询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基金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其他欠费由买受人依法承担。买受人应及时接受标的物、办理相关权属转移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10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等所有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应予充分关注,如有异议,在本次拍卖开拍10日前向本院及时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盐城盐都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2383840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贷款须知
本院合作助拍公司如下:
(1)江苏五易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融贷款 苏先生:15351579800
(2)信投益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蒋经理15851051098,中国银行亭湖支行:400-1822580
(3)盐城市铭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王经理19951067213,射阳农商行:88888100
(4)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合作部:400-8284666,刘杉:13062588858
本次拍品可以申请 “网拍贷”,请有意者与上述本院合作的助拍公司及金融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的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与本院无关。因审核需要时间,请申请人尽早联系工作人员,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竞拍成功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参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规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15-88419110
举报监督电话:0515-6882993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