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1日10时至2020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花卉图》作者:江寒汀,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描述来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物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1日10时至2020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一次起拍价:266700元,保证金2667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三、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6:00-16:30自行前往看样地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看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请到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未携带证件的不得进入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应听从本院工作人员或者本院所委托的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处罚。该标的委托辅助机构广西莲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该辅助机构提供的咨询、看样等辅助工作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将收取上述服务费用,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1-5679052;投诉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日前两个工作日交至本院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财产是否存在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号:614579517705)。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2、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与拍卖人无涉。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或本院官方微信订阅号“NNZJFY”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拍卖单位:广西莲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977195985(刘经理)
执行员:0771-5679060
举报监督电话:0771-567905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