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7日10时至2015年4月2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二次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贵州省凯里市的一批根雕艺术品。该批根雕艺术品数量多、种类全,均为金丝楠木材质。具体规格及价格如下:
① 时来运转金丝楠木树根靠椅,价格2.8万元;
② 金丝楠木榴花茶台,长130厘米,宽90厘米,高60厘米,价格2.6万元;
③ 金丝楠木茶台,长120厘米,宽90厘米,高60厘米,价格1.6万元;
④ 金丝楠木茶台,长120厘米,宽70厘米,高60厘米,价格0.88万元;
⑤ 金丝楠木茶台,长130厘米,宽80厘米,高56厘米,价格0.8万元;
⑥ 红木茶台,长210厘米,宽80厘米,高70厘米,价格3万元;
⑦ 将原第一次变卖流拍的③号龙形金丝楠木茶台(长180厘米,宽90厘米,高44厘米,第一次变卖价为2.2万元)进行二次变卖,价格1.6万元;
⑧ 将原第一次变卖流拍的⑤号红色龙形金丝楠木茶台(长220厘米,宽150厘米,高95厘米,第一次变卖价为4万元)进行二次变卖,价格2.6万元;
⑨ 将原第一次变卖流拍的⑧号年年有鱼(金丝楠木,第一次变卖价为0.5万元)进行二次变卖,价格0.38万元;
⑩ 招财弥勒佛(阴沉金丝楠木),价格2.08万元;
11 黄金丝楠木小茶盘(不含底座),长70厘米,宽50厘米,厚7厘米,价格0.28万元;
12 大象弥勒(榴花金丝楠木),价格1.2万元;
13 上山豹(榴花金丝楠木),价格1.08万元;
14 有福弥勒(阴沉金丝楠木),价格1万元;
15 醉李白(阴沉金丝楠木),价格1.58万元。
起拍价:具体以每个标的物价格为准,保证金:0.3万元(11号标的物保证金为0.1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锦屏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锦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0日起至2015年4月26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变卖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变卖不设保留价,只需1人报名1人出价,即可竞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5年5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锦屏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屏县支行,账号:23675001040004071),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55-7185512 (黄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855-718550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下瓦厂。
锦屏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