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16日10时至2014年5月1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江西三清山奇石馆有限公司所有的编号163831硅化木:横财。
起拍价:1930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 15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咨询电话:18933309720(黄法官),看样时间:2014年5月15日10时,集中地点: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管理区巨龙古玩城二期E幢一层商铺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注:按现状拍卖、按现状交付,拆卸、搬运、运输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负担;石头的“石质类型及名称”只作区分标的,不作真实性保证。
六、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 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分行,账号:13800851601000462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3)中一法执字第4928号编号163831硅化木:横财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深圳市中项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中资报字[2014]第(资)00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933309720,监督电话:0760-88361560。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08室。
网址:www.zscourt.gov.cn。
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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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