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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珠宝首饰一批拍卖

发布: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 关注: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存放在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内的一批黄金、珠宝首饰(其中黄金饰品共14781.974克,钻石饰品117件、翡翠饰品8件)。

 特别提醒:1、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的依据,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2、拍卖成交后,标的交付过程中所涉及的整理、装卸、运输、以及可能存在的仓储、保管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整理、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法律纠纷等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与我院无关;3、该标的物成交后仅限自提,不支持邮寄,不接受委托,买受人需在尾款缴清后凭相关证件至我院指定交付地点现场办理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提取的,视为自行放弃,标的物可能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损毁、灭失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1、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拍,亦不收取任何相关竞买费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拍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竞拍的,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况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及展示图片,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个人、单位及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许可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者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者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打击。

(拍卖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请各竞买人咨询阅读该标的物的评估报告)

二、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8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拍卖方式: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标的评估价为9872059.22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9424815.32元,保证金:1800000元,加价幅度:40000元。

  提别提示:黄金饰品共14781.974克,黄金单价为566.991元/每克,该价格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4日交易日上海金基准价的早盘价、午盘价的平均价。钻石饰品及翡翠饰品的评估价为1490813元。

五、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能通知的当事人已通知,未能通知的当事人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一周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限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由于存放地点特殊性,该标的物不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章先生19217949060。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及由此引起的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十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六、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账号:79490000210000478119、汇款请注明本案的案号(2023)赣1002执恢184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辅助机构:江西都市放心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章先生19217949060

法院咨询电话:0794-82283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377号。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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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葛其泉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金运昌

职称:北京故宫博物院副

单位:北京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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