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2日10时至2023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木制品摆件(笔筒)一件(编号C2-19)。
关于拍卖标的一切相关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承诺及担保。
评估价:214元,起拍价:136.96元,保证金:13元,增价幅度:2元。
二、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及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一切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物一切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费用(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所在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活动开始前(仅限正常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利。本次拍卖事项,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有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优先购买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尾款请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 (2023)鲁0402执恢36号拍卖尾款”。如他人代缴,请备注买受人姓名。
(户 名: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账 号:160502052910000921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东湖支行)
特别提醒:拍卖尾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将视为确认悔拍,本院不退还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632-3123606(仅供在竞拍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不接受任何咨询)
执行法官电话:0632-3123617(张法官)(仅供在竞拍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632-8860880(正常工作日9:00-11:00,14:00-17:00接受咨询)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