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铜梁县人民政府批准,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出让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在公告期限,有2家报名(含2家)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宗地编号:【2010】TL002006-034号
地块名称:景观大道以东地块
宗地界址:东邻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广龙路,,南邻规划迎春路,西邻景观大道,北邻规划凤翔路
宗地面积:约88608㎡,约132.91亩
规划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大于60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 40%
出让年限:50年
参考价:180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5000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于2010年 12月23日至2011年元月11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止,到铜梁县国土房管局规划用地科、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高新区渝州路108-7号)领取拍卖文件,了解地块基本情况。正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收据到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四、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价增幅由拍卖师现场确定,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2011年元月12日上午10:30,铜梁县国土房管局四楼会议室(地点变化另行通知)
六、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七、注意事项:
1、成交价款不含契税、配套费、人防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交易费、拍卖佣金等,拍卖成交后,宗地在出让和建设中涉及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全部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2、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买受人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
3、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买受人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第一次付款金额为拍卖成交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的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至重庆铜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要求办理交地手续、不按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付土地价款等违反交易程序的行为,一律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终止土地交易或无偿收回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4、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但其保证金性质不变仍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5、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佣金: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由我局委托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5日内按成交价款的0.3%一次性支付给拍卖人。
6、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2010年11月23日铜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铜国土房管告字[2010]TL002006-027、034号)。
7、该宗土地详细情况、各项技术指标、规划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国有使用权出让合同》。
8、竞买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和要求充分理解,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变更规划指标。
八、缴纳竞买保证金帐户
户名: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高科技支行
账号:3100020409024527546
九、缴纳成交价款账户
铜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
开户行:重庆银行铜梁支行、账号:570101040000065
铜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
开户行:铜梁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001010120010000123
铜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
开户行:中行铜梁支行、账号:02571408091001
铜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部
开户行:铜梁县建设银行、账号:5000119360005988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