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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崔家屯村11343㎡土地三拍

发布: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勤美(香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鞍山市千山炼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对涉案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三次公开司法拍卖,均流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院依法变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时间地点及形式:2017年5月9日上午9.00时,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
    二、变卖标的及瑕疵说明: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崔家屯村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343平方米,证号为:鞍国用(1999)第401458号。评估价:263.1576万元。该变卖地块我院为第二顺位查封人,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为第一顺位查封人,标的额为22万元及利息。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公民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如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竞买及来法院签订成交文件、领取标的的,应由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否则,竞买活动及结果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了解土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8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特别提醒,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起拍价现场公布。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于2017年5月8日15.00前,将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交至:户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追缴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站前支行,行号:105223000050;账号:21001630604052503879。之后,凭交款凭证、有效证件、书面申请到我院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地址、联系人电话: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葛法官:0412—2698918。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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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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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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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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