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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焕文公园侧土地两宗拍卖

发布: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13日10时至2017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屏县异龙镇焕文公园侧土地两宗(详情可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瑕疵:1、该两宗土地于2006年10月由云南亿兴达投资有限公司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2、证载土地范围内尚有坟墓未迁,附着于土地上的大部分果树、其他林木、简易构筑设施未进行征地补偿;3、证载土地面积与实际丈量面积有出入;4、该两宗建设用地在石屏县公园区域土地范围,整体开发需围绕旅游、休闲进行,不能破坏、侵占公园内现有设施、建构筑物,不能影响现有旅游设施的整体使用,需符合具体控制性指标。
    评估价:9992.86万元,起拍价:7994.288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该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2月2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6272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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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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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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