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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榆东线1310㎡土地二拍

发布:海口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11-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海口海事法院将于2016年11月14日10时至2016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南省三亚市海榆东线面积131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三土房(2002)字第1871号],地籍图号为“CK089452”,宗地号为“09-03-33”,面积为1310.80㎡,土地使用权人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等级为住宅用地三级,使用权至2068年1月5日届满。[上述描述摘抄自海南汇立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汇立)2016(土估)字第015号”《土地估价报告》]无相关租赁情况,但经被执行人同意,有第三人无偿使用该土地经营煤场。(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536万元,保证金:10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口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口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6年11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11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海事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海口龙昆南支行,账号:2110-4001-0400-0757-0),缴款用途中注明缴款人、“拍卖余款、(2016)琼72执56号网拍”等信息,并经电话通知到海口海事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7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当前容积率等指标是否调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253909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74号八菱大厦十楼。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标的咨询电话:0898-38272187
海口海事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网5)

拍品名称

海南省三亚市海榆东线面积131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无。但经被执行人同意,有第三人无偿使用该土地经营煤场

备注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1.经查询,除本院在本案中查封外,未发现其他查封、抵押情况。

2.该地块紧邻“西沙海战烈士陵园”,地上已建有临时建筑(简易棚),并经营煤场。

优先购买权人情况

提供的文件

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介绍

(1)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证号为“三土房(2002)字第1871号”,地籍图号为“CK089452”,宗地号为“09-03-33”,面积为1310.80㎡,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等级为住宅用地三级,使用权至2068年1月5日届满。

(2)四至情况:

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榆东线(榆亚路)北侧,东距狗岭路约25米,南距海榆东线约300米;东至无名小路,南至规划路,西至烈士陵园,北至无名小路。

(3)特殊说明:

1.该地块按现状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该宗地外开发达到高配置的五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内尚未平整,现状部分已有部分临时建筑,开发强度较低。根据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三亚市规划局[市规地审字第(2001)210号]等文件,该宗地核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4层,绿地率≥50%(该地块当前容积率是否调整需由买受人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注:上述拍品介绍摘自于海南汇立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汇立)2016(土估)字第015号]《土地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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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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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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