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0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卓刀泉村1037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保证金数额:
标的编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土地信息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参考价 (万元) | ||
土地面积(m2) | 证载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2016-16 | 武汉市洪山区洪山乡卓刀泉村一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使用权证号:洪国用【2013】第18号) | 10374.3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 | 1500 | 7341 |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有意竞买人可自行踏勘。
三、有意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请携有效证件(公民:本人身份证、保证金交纳凭证;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手续,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6时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账户及相关事项:
户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账号:87415022240101005903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在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省高院账户。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请携带退款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到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办理退款手续。
五、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拍卖成交后按现状移交。
(二)标的物办理权属转移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款项应由权利人和买受人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竞买人参入竞买前,应到标的所在地查验或了解标的物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拍卖标的四至范围、规划设计条件、周边相邻关系等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委托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六、联系方式和网址:
湖北嘉正拍卖有限公司:郑经理 13986270936
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胡经理 13907130903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颜经理13986068731 杜经理 18971621857
湖北嘉正拍卖有限公司
湖北嘉隆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