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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104国道房产及东姚庄村土地二拍

发布: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19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6月19日9时起, 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沧州办事处(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 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
1、位于青县104国道西侧、土产公司对过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清州镇字第2135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青国用(2004)第6206号),建筑面积349.36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114.28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4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
2、位于青县马厂镇东姚庄村东侧104国道东侧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青国用(2010)第079号),面积为3325平方米。拍卖保留价:43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6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如需勘察标的物请在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后,统一安排勘验时间。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1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沧州银行桥西支行;账号:503012012000000129;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6月18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市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权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6、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河北经济日报》、《沧州晚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沧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联系电话:0317-2079379
法院监督电话: 0317-2204665
执行法院电话:0317-2129790
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22号产权交易大厅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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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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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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