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 4月13日10时至2015年 4月 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沪浮璜公路西侧、新港公路南侧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太国用(2005)第50600001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97293.2平方米,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136.9平方米。
特别提醒:调查表中载明的规划指标系2005年规划用途,上述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是否变更,由买受人至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自行了解。
上述标的有租赁关系,其中部分土地租赁期限十年(2012年起租赁),并建有厂房(系承租人建造);部分土地租赁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0日止,目前该土地上堆放木材。
起拍价:289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 6日起至2015年4 月 8日16:0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2015年4 月8日14:00时前到法院集中前往或自行到现场等候,逾期不候。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 5月11 日 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太仓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市支行营业部,账号:4598582144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2-53951546、15806220023
监督电话:0512-53951628
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太仓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