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月26日10时至2015年1月27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原鲁山县交通局搬运公司所有的位于鲁山县城关镇向阳路(原名城壕路)西22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是向阳路西22号,北邻李文松、南邻詹献忠、西邻鲁山县交通局搬运公司集资楼二号楼、东临向阳路],证号为:鲁阳国字(89)0083号,南北宽约11.09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起拍价:9480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22日8时起至2015年1月23日12时止接受咨询和看样。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12时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土地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顶山市财政局--市法院,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长安路支行,账号:6000136862090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5-2862766,13507629036(宋)
监督电话:0375-2862230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