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概况:
1、位于景德镇市鲇鱼山留阳村、系景德镇新宏健塑业有限公司所有厂区地块、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属工业用地)计:8万平方米。2、办公楼及生产厂房、有产权证、建筑面积:9511.41平方米。3、生产塑料机械设备8台。4、综合厂房(轻钢结构)、无产权证、建筑面积:10134.5平方米。5、注塑机、模具及辅助设备和用料143台(付、套)。以上拍卖标的为第二次整体拍卖起拍价:2173.18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日期及场所
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三、竞买保证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报名参拍需交纳1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保证金户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景德镇市分行营业部;帐号:3211 0104 0013 573、报名时需交纳300元资料费(不退还),领取拍卖资料。
四、上述拍卖标的法律规定优先权人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权利。
五、参拍报名事项
1、单位参拍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参拍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同时需交清保证金(凭银行进帐单或现金交款单)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日下午5:00时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假日不休)。
联系电话:13217989828 13177989829
3、委托人可依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拍卖公司暂缓、延期、终止拍卖,提请竞买人悉知此规定。
景德镇瓷城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