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崇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4]012 | 宗地总面积: | 4842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阳县天城镇迎宾大道东面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7月2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8月01日09时00分 |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商服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7月03日 至 2014年07月30日 到 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1号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7月03日 至 2014年07月30日 到 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1号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7月3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湖北省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四楼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4]012 号地块:2014年07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8月01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201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15-3325357
开户单位:崇了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崇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0028353370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