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巢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版权信息
备注: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巢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巢规设〔2010〕18号)。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29日11:0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29日17:30时前确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时,拍卖活动终止。
拍卖时间为2010年11月30上午10:00时;拍卖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原合肥市委老办公楼四楼)。
五、拍卖详情: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2日起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料等。
六、联系方式: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许先生 0565-2621850
巢湖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科 刘先生 0565-2337738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罗女士 0565-239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