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LCG2012-10 | 宗地总面积: | 1904.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罗雄镇罗八路侧(原环城卫生院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5 | 建筑密度(%): | 小于55 | ||
绿化率(%): | 大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 | |||||||
起始价: | 15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1日 至 2014年07月01日 到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1日 至 2014年07月01日 到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7月0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7月02日15时30分 在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地块竞得方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二)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道路建筑退让和沟渠等红线控制由竞得方按有关规定退让,其面积以土地登记发证为准,不再另行核定面积和出让金。
(三)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地面上或者地下的管线及农田灌溉沟渠等设施以及其它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竞得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方自理。
(四)90平方米以下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五)本次拍卖设有拍卖底价。
(六)该地块地面上房屋、附着物补偿价款竞得方需另行支付,本次出让价款只是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包含地面上附着物补偿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