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07091109 | 宗地面积: | 305367.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阳山县七拱镇工业集聚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1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2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该地块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 | |||||
起始价: | 3664.4079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6月23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7月03日11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2、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③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⑤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23日 至 2014年06月29日 到 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23日 至 2014年06月30日 到 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2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7091109 号地块:2014年06月23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7月03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现场竞价地点: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才能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收款单位:阳山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阳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2018025129022182989
(六)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七)受让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的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以人民币足额缴付土地出让价款,不得以国家外汇管理等理由延迟缴交土地出让价款或要求推迟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并遵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完成开发建设及履行全部义务。
(八)受让人须根据阳山县规划市政局批准的规划意见要求,完成出让地块范围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九)竞买申请人必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山县北门路362号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郭小姐
联系电话:0763-780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