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0812000 | 宗地面积: | 24431.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建设街南曙光路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等于1.99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万元 | ||||||
场地平整:己达到净地标准 基础设施:达到五通 | |||||||||
起始价: | 589.1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6月1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综合用地5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者须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并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14年6月19日16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拜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拜泉支行
账户名:拜泉县国土资源局
帐 号:
竞买手续办理地点:拜泉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德润
电 话:0452-7322267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23日 至 2014年06月09日 到 拜泉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08日 至 2014年06月17日 到 拜泉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拜泉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812000 号地块:2014年06月10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采用以竞买人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竞价阶梯为每次报价递增人民币2万元整或以2万整数递增。
(二)在挂牌截止时间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时,由出让人组织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
(三)该地段房屋拆迁平整由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拆迁范围依据规划控详图(土地使用现状拆迁范围图)实际界定进行,涉及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或纠纷,由中标单位(受让人)负责解决。
(四)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扣除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用房面积)及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测绘费、登记费、证书费等相关税费,其他税费在土地使用权成交后由竞得人按照规定另行支付。
(五)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实际建设的建筑面积超出出让合同约定条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面积部分,须按土地出让成交时的楼面地价的100%补交土地出让金。建筑实际建设的建筑面积以县住建局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不交足土地出让金的,不予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六)出让成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县发展和改革局、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国土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等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到拜泉县土地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