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zx2014-9-1-4 | 宗地面积: | 17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忠县新立镇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1万元 | ||||||
场地平整:场地不平整,视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可能存在一定挖填方,地上建筑物搬迁腾空后交地;地块内地上、 地下、空中一切管线、构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自行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负责出资处置 基础设施:场外已规划设计市场道路,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接入 | |||||||||
备注: | 1、规划建筑面积为总建筑规模3592平方米;2、计价建筑面积3592平方米(其中计价商业718.4平方米);3、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忠规地函2014字第003号)及附图,在出让文件中查询。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三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在忠县注册成立三级(含暂定)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在参与竞买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新公司的投资方和股权结构,竞得后在与县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须提供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拟竞得人须在公开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交易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忠县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经处理的土地违法行为(详见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第四条第三项);同时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21日 至 2014年06月09日 到 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6月10日 至 2014年06月10日 到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0日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10日10时15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4年06月10日10时30分 在 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红星大桥路)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x.cq.gov.cn/main/zxzw/gcjslyxmgkxx/index.shtml)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 二)、接受报名申请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10时1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交易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10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