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GC2014001 | 宗地面积: | 49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疏港大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9万元 | ||||||
起始价: | 3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6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6月18日10时00分 | ||||||
备注: | (一) 地块基本情况1、地块编号:GGC20140012、土地位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疏港大道西侧3、出让面积:4974平方米。4、土地用途:加油站用地。5、出让年限:40年。6、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程度按现状。(二)宗地规划情况 1、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2、绿地率≥30%。3、建筑层数:地上1层为宜。其它规划条件按湛城规(规划)[2013]172号文执行。 (三) 挂牌起始价及履约保证金1、挂牌起始价: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元整(¥3,920,000.00)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3、竞价幅度: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100,000.00)4、本宗地设有底价。(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10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20日内一次性付清。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地,由麻章区人民政府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麻章区人民政府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麻章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即为交地之日。4、开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10个月内竣工投产。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5、最低投资总额为1000万元。6、竞买人须取得省级经贸部门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7、竞买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8、交易服务费和相关税费由受让方负责。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20日 至 2014年06月1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14日 至 2014年06月16日 到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6日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6月16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二楼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GC2014001 号地块:2014年06月03日08时30分 至 2014年06月18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挂牌地点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二楼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3、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10时止,到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将组织申请人到地块现场勘看。现场勘看时间为: 2014年5月20日下午3时正。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6月1日,申请竞买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6月16日的工作时间,报价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6月18日上午10 时的工作时间。申请人可在申请竞买时间内到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缴交履约保证金。
经审查,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及提交相关资料,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湛江赤坎支行营业部 账号:44—604001040016006
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账号:44001688638053007014
账户三:广发行湛江开发区支行 账号:109005516010001781
账户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 账号:448448168018010046789
账户五:中国银行湛江分行 账号:636661647842
账户六: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账号:05000120190000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