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3-G-8-1号 | 宗地面积: | 57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雄市东南片区富民新大街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043.1万元 | 加价幅度: | 5.79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5月16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5月28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5月26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号为:24100601040006193;开户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挂牌出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参加竞买者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及矿业权交易服务科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4、本次出让的宗地,耕地占用税及土地出让产生的税由受让人自行向楚雄市地方税务局缴纳。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公告挂牌出让相关材料,以挂牌出让相关材料或现场竞价中挂牌主持人宣布的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4年05月26日 到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4年05月26日 到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2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5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G-8-1号 号地块:2014年05月16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5月2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