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4-1 | 宗地面积: | 8676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汕头市金环路与长平路交界处东北角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5.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00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3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熟地 | |||||||||
起始价: | 153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5月0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5月28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土地用途: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娱乐康体用地B3。2、土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娱乐康体用地B3均为40年;二类住宅用地R21为70年。3、1.0<容积率≤5.4;86765.9平方米<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468535.9平方米(包含悬挑阳台及实体面积,不包括按规定可免于计容的架空活动层等面积),地面以上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60000平方米;用地中二类住宅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000平方米。居住建筑均采用公建式立面控制。其它建筑面积可作为商务功能兼容娱乐康体等功能。4、裙楼建筑密度≤60%(包括主楼基底),主楼建筑密度≤25%。5、绿地率≥5%。6、建筑高度≤200米。具体建筑单体设计高度还需满足片区最终确定的航空净空要求和《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有关建筑间距和退线要求。7、停车场(库)配建要求:采用地下停车与停车楼相结合的方式,共配套停车泊位不少于3400个,其中除住宅用地外其余用地的停车面积不少于该部分用地总建筑面积的20%(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的地上立体停车楼)。地上立体停车楼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18日 至 2014年05月14日 到 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08日 至 2014年05月15日 到 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5月2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4-1 号地块:2014年05月08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05月28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建设项目,必须定位建设一个服务高端、品质一流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自持经营的集中商业面积不得少于12万平方米。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建设项目,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报汕头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和报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
挂牌出让地块,应按照汕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技术规范配套相应的设施。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移交使用后,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及建设项目的相关配套和配套设施概由竞得人负责。
(五)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和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六)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七)竞买申请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城市商业综合体开发建设的经验,须已在国内建成并持有经营至少1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中心(指购物中心类的商业中心,且不包括专业家居建材市场、专业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承接“南国商城”原业权人(汕头经济特区龙湖乐园发展有限公司)与现承租商户的租赁合同以及整座建筑物的管理。
(九)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临长平路的现状建筑物“南国商城”按剩余2年的经营净现值价款计人民币5200万元须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并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2年内完成“南国商城”建筑物的拆除,同时承担租户的退迁、清退和建筑物拆除、清理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其中:涉及退租清场费用由汕头市国土资源局以包干方式核拨给竞得人,包干费用人民币1.93亿元,包干费用多不退,少不补)。
(十)本公告信息可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gd.com、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ttdkyjy.gov.cn浏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