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4039 | 宗地面积: | 3170.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后宅街道拥军路以南地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3并且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75万元 | ||
起始价: | 11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5月16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义乌市范围内具有省级以上商务部门核准的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4月17日 至 2014年05月14日 到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号国土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5月05日 至 2014年05月14日 到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号国土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5月14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5月14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039 号地块:2014年05月07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05月1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
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地块范围内
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三)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七)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