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受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法组织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3-14 |
穆阳镇
穆阳村牛埕 |
3.427 |
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 |
2.4-2.8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40年 |
360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期出让文件。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非福安市域内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都应当在90日内在福安市注册登记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在竞买申请书中必须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先按拍卖出让方式进行,若截止至2013年9月10日17时30分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未达到2人以上(含2人)以及拍卖未成交,将自动转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和福安市地产评估交易事务所联合承办。申请人可向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或福安市地产评估交易事务所获取出让文件、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拍卖报名时间自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9月10日17时30分止;挂牌出让报名时间顺延至2013年9月23日17时止。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到指定银行帐户时间为准):拍卖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至2013年9月10日17时30分止;挂牌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3年9月23日17时30分止。
八、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10时在福安市国土资源局七楼多功能厅举行,挂牌出让活动在福安市地产评估交易事务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举行;挂牌报价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6日16时30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2号二层或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
联系电话:0593-2953388 0593-6579868
联 系 人:郭先生 缪先生 卓先生
开户单位:福安市地产评估交易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安市支行
帐 号:100298018940011888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福安市地产评估交易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