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批准,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贰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层数 |
|||||||
DHA2013006 |
景东大道北侧恒大东侧地块 |
62560.73(93.84亩) |
商住 |
≤2.8 |
≤25% |
≥35% |
≤24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000 |
16140.67 |
DHA2013007 |
通站路延伸西侧景德大道南面 |
14200.29(21.30亩) |
商住 |
≤2.8 |
≤28% |
≥30% |
≤1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00 |
4217.49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 10 时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 2013 年 3 月 7 日至 2013 年 3 月 27 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7 日 12 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最高报价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最高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最高报价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出让人: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8-8259005、8331073
联系人:章女士、吕先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