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2月13日10:00在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的三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三宗土地建筑面积分别为20003㎡、20003㎡、20005㎡,使用权证号分别为GY02501、GY02502、GY0250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60011平米(其中出让用地面积约57248 m2,划拨用地约2763 m2),建面约15101 m2。拍卖保留价:2589.28万元,竞买保证金:130 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坐落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2年12月1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012年12月1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2、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本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为三个,实为一宗地块,不能分割,成交后是否能办理分割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实为工业用地,成交后地块不得作工业用地以外之用,竞买人应有工业项目;
4、根据渝府发(2008)101号通知精神,竞买人的投资项目应符合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如电子原件制造、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铝材、玻璃、机械、电脑、包装设备、风机、衡器等环保型轻工业类);
5、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需与永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6、本次拍卖的厂房,未能提供建筑审批手续文件,拍卖成交后是否能办理过户及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7、本次拍卖标的面积最终以有关部门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8、厂房内外机器设备等不在本次拍卖中;
9、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周老师 49820073
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1-4-1(名威大厦4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9878120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