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2]20号 |
宗地面积: |
214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平县平坊乡平坊村村头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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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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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1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9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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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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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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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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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产业要求为饮料制造业,投资强度为不低于590万元/公顷,建设进度要求为取得土地后1年内开工,2年内建成投产;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3日 至 2012年10月15日 到 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商务大厦D座九层)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9月13日 至 2012年10月15日 到 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商务大厦D座九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10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在 滦平县住建局二楼大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承德土地市场网及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商务大厦D座九层)
联 系 人:但先生
联系电话:0311—83862216 13623115600
开户单位:河北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石岗支行
银行帐号:01111900000309(汇款用途请注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