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自贡市大安区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3:00在自贡市丹桂大街泰丰大厦27楼会议室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永丰村3、4、5组19349·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3845·95平方米非住宅房屋。拍卖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工业用地、房产证齐全,参考价:591万元,竞买保证金:6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现场展示。
三、竞买及报名事宜:请对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于2012年9月27日17:00前到自贡市丹桂大街南湖印象2号楼19层102室报名。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申请人、被执行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28-86252966 13909009131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813-5119826
拍卖公告刊登在2012年9月4日《四川法制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