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2)27 |
宗地面积 |
3482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城西路(玉泉办事处雄风大道与环城西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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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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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 |
﹤60(米)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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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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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2000万元 |
土地用途 |
商服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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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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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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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该土地为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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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时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5月3日,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5月3日,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5月3日17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4日10时在武汉市武珞路456号纽宾凯新时代商务中心8楼(中建三局8楼)新时代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受让人开发该土地时,必须按当阳市规划局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2、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拍卖佣金和土地登记费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内未开发建设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B座17楼
电 话:13871003915
联 系 人:张 会
2、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武汉市利济路分理处
账 号:06530104000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