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枣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枣阳市枣土储2012—008号、00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准备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枣土储2012—008号 |
枣阳市东环路东侧 |
40680.24 |
商住 |
≤3.0 |
≤22%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000 |
8540 |
300 |
枣土储2012—009号 |
枣阳市东环路东侧 |
50666.08 |
商住 |
≤3.0 |
≤22%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000 |
8360 |
3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由枣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和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依法实施。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本次出让宗地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以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踏勘。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到枣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枣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或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9日17时之前,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同时应出具不少于6000万的竞买备用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9日17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2年4月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12年4月10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武珞路456号纽宾凯新时代商务中心8楼(中建三局8楼)新时代厅举行。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1、枣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人民北路6号
电 话:13687299396
联系人:张成毅
2、枣阳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
地 址:枣阳市人民路32号
电 话:13986320168
联系人:于 涛
3、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B座17楼
电 话:027—87318582、15972188736
联系人:王 真
4、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银行账户:
户 名: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武汉市利济路分理处
账 号:06530104000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