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2月23日9:1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H30/01地块(宗地1使用权面积约25916.9㎡;宗地2使用权面积约6795.4㎡,合计32712.3㎡)及其地上在建房地产项目(未销售部分)。据《评估报告》显示其中住宅318套,建面约31849.56㎡,商业用房,建面约20783.55㎡,车库,建面约14123.45㎡。房地产权证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7字第02605号,北新高112房地证2006字第01963号,证载用途:住宅(经济适用房)、划拨地。
整体拍卖保留价:27796.46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139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在2012年2月22日(到账为准)前将整体竞买保证金1390万元及专项保证金380万元(专项保证金详见特别说明第7条)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2710201),并于2012年2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竞买保证金及专项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买受人必须负责对已销售部分的510套住宅(建面约52278.77㎡)房地产完成后期续建、交房办证等后续工作。后期续建费用(评估价约2352.55万元)和交房办证等费用(按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部分),由原开发商全部承担且由委托法院从案款中支付;
2、买受人必须将未销售部分住宅的318套房屋(建面约31849.56㎡)在修建完毕后交付给北部新区政府处置,由北部新区政府按委托法院评估价约9664.53万元支付给买受人;
3、竞买人必须对“南极·凤麟苑” 在建房地产项目按原规划进行后期施工建设;
4、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5、拍卖标的物的后期修建、办证、过户及移交所涉及的所有税(含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和收益金)、费及其它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立即启动对“南极·凤麟苑”在建房地产项目的后期修建工作,并尽快在6个月内完工。
7、对以上条款的后续工作完善单独收取专项保证金380万元,待完成后由委托法院全额退还(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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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嘉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三峡拍卖有限公司
重庆市加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