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2月20日15:00在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重庆永川区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共60011㎡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12月1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永川支行;账号:50001143600050204521),并于2011年12月1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厂房内外机器设备等不在本次拍卖中;
2、本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证》为三个,实为一宗地块,不便分割,成交后是否能办理分割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用地,实为工业用地,成交后地块不得作工业用地以外之用,竞买人应有工业项目;
3、本次拍卖的厂房,未能提供建筑审批手续文件,拍卖成交后是否能办理过户及办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根据渝府发(2008)101号通知精神,竞买人的投资项目应符合重庆市永川区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如电子原件制造、汽车零部件配件制造、铝材、玻璃、机械、电脑、包装设备、风机、衡器等环保型轻工业类);
5、本次拍卖标的面积最终以有关部门确定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需与永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9820073 余先生 周先生
重庆联交所渝西分所地址:永川区汇龙大道121号1-4-1(名威大厦4楼)
委托法院电话:49878120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