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2月19日10:00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五一路、新华路交汇处以渝中国用(2002)字第058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四至为准、类型为出让地的5452㎡的商业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注:上述5452㎡土地的宗地号为5010-134、图号S7E60,其中有偿出让面积为4787㎡,行政划拨面积为665㎡]。该标的涉及拆迁总户数约523户(其中住宅约448户,非住宅约75户),拆迁有证总建筑面积约30231.47㎡(其中住宅约20961.78㎡,非住宅约9269.69平方米),拆迁无证总建筑面积约635㎡(其中住宅约342㎡,非住宅约293㎡),准确数据以实际拆迁安置数据为准。拍卖保留价为5035.15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条件明确为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竞买人必须在2011年12月15日(到帐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2730410302),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必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竞买人凭存(划)款凭据到重庆市联交所查阅评估报告和到现场查看拍卖标的。
3、竞买人必须在完善竞买报名手续前在市高法院指定银行(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以竞买人名义开户,将拆迁保证金1亿元存入该账户,并向市高法院出具款项用途说明和存款凭据,并承诺接受市高法院冻结、解冻及扣划指令拘束。
4、竞买人于2011年12月1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第一笔竞买保证金收据、第二笔拆迁保证金银行存款证明以及重庆市高院认可的承诺书,并携带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此次拍卖所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庆渝中半岛城市形象设计方案》、《重庆市渝中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解放碑金融商务街区城市设计导则》,符合政府对该宗地的规划定位、设计开发、投资管理、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公共配套、道路交通等要求。
2、约523户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概算为52543.2万元(该项费用仅为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概算,实施拆迁安置时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十日内到市高法院办理拆迁保证金冻结等相关手续。待法院对该拆迁保证金实施查控措施、买受人缴清拍卖所有价款及两日内付清拍卖佣金后,才能办理成交过户的相关法律手续。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市高法院办理拆迁保证金冻结手续和未缴清所有拍卖价款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将依法撤拍,并重新委托拍卖。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6个月内启动该地块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若未如期启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将依法撤拍,重新委托拍卖。
5、该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产生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土地面积与规划红线、实测面积、证载面积不符的,以产权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拍卖价款、拍卖佣金不因面积发生变化而调整、退补。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38106 63625166 曹老师 李老师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673441 67673166
市高院司法拍卖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