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 11月15日14:30 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荣军路旁的工业房产(建面共计约13388.69㎡)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约30432㎡),包括彩钢棚、蓄水池、烟囟、厂区围墙、条石堡坎、厂区大门、电动伸缩门。房地产权证:204房地证2009字第11064号、11066-11071号,工业出让地。拍卖保留价2275.80404万元,竞买保证金455万元。
2、机器设备(玻璃制品烤花炉等)一批,拍卖保留价318.813388万元,竞买保证金63万元。
3、办公用品(空调、电子秤等)一批,拍卖保留价13.7161万元,竞买保证金2.7万元。
4、产品(酒瓶、瓶盖)一批,拍卖保留价55.33978万元,竞买保证金11万元。
5、树木(水杉树等)一批,拍卖保留价2.38108万元,竞买保证金0.4万元。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保留价2666.05438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标的1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2、3、4、5于201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在标的1厂房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11月1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账号:50001153700059066666),并于2011年11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1中第11068号地块(面积约7361㎡)已于2009年8月31日出租,租赁期至2014年9月18日止,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咨询,在分零拍卖时,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1在过户时办证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标的2、3、4、5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拍卖人对标的的真伪、品质等不作任何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查验,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以上标的的详细清单请见资产评估报告、诉讼资产网(www.sszc.com.cn)及重庆联交所网站(www.cquae.com),资产评估报告可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查看。
4、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全部佣金后由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从移交之日起,买受人在标的2、3、4、5拆卸、装运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事故等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以上标的过户费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6、公告同时刊登于2011年10月11日的《合川日报》
联系电话:42823534 何老师
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地址:合川区规划展览大楼区财政局四楼401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273161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