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天门市P(2011)09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准备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P(2011)095号 |
天门市经济开发区汇侨大道 |
71776.62 |
商住 |
3.5 |
25% |
3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4000 |
15000 |
3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建设并服从规划部门管理。
四、本次拍卖具体由天门市土地交易中心和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依法实施,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本次出让宗地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以自行踏勘,也可以联系出让人和拍卖人踏勘。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六、申请人可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天门市国土资源局将在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帐户:
(一)联系方式:
1、天门市土地交易中心(天门市鸿渐路134号);
联系电话:0728-5244058、13607222192
2、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7楼);
联系电话:027-87318582、13971451051 高经理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天门市财政局(土地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天门市农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17-57320104000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