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联合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咸宁市P(2011)05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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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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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 证金 |
拍卖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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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层数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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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11) 056号 |
青龙路浮山中小学后侧 |
26667.5 |
住宅 |
70年 |
≤2.5 |
≤1+17层 |
≤56米 |
≤30% |
≥35% |
1200万元 |
24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具体细则详见竞买须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与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22日17时前到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或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申请人应于2011年9月22日17时前到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309)或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9月22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地点
定于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在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一室D301(温泉双鹤路18号)举行拍卖会。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咸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但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5-8126627 13329990656
湖北华星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1709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715-8209633 13329992835
开户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咸安支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10024039098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