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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发布: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时间:09-16 拍卖形式:现场拍卖 拍卖次数:第次 编辑:冯丽娜 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GC2011-069位于壮锦立交西北角,宗地号为0518571。实际用地面积25574.35平方米(折合38.362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5%且≤32%。绿地率:≥35%。起始价为人民币47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
    2. GC2011-078位于龙岗大道西侧,宗地号为1101087,实际用地面积150657.58平方米(折合225.986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出让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2.8且≤3.3。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0%且≤35%。起始价为人民币3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800万元。
    注:(一)GC2011-069地块项目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20%,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配建要求: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户型为二房一厅、一房一厅,户型比例为2:1。二房一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但不少于55㎡;一房一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但不少于45㎡。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属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局统筹安排。该用地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审批号:2011-067)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1]16号)的规定执行。
    (二)GC2011-078地块沿江道路进深50米范围内建筑平均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项目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配建要求:(1)配建30个班小学一所,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1755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560平方米。小学用地为划拨性质,不列入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开发建设单位应于出让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2268万元的小学建设资金转入市财政局指定账户,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建设;(2)配建18个班幼儿园一所,独立用地面积不少于6480㎡,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幼儿园用地为出让用地,需以独立用地进行建设,产权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不得改变幼儿园的使用性质;(3)按照项目住宅总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户型为三房或二房,户型比例为2:1。三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但不少于55㎡;二房户型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但不少于45㎡。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出资并建设。在设计方案报批前,应报市住房局审核。项目总平图经审批后,开发建设单位须报送市住房局一份。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属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住房局统一管理。该用地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1-070)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1]42号)的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9月1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9月15日18时止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9月15日18时前汇到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10时在南宁市新民路38号明园新都酒店二楼多功能厅举行。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国辉、劳沛、李云景
    联系电话:0771-5609157、5609196、5609153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祝有照、 林永健
    联系电话:0771-5609158、5307223、15077111361、1390771381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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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梁彬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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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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