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7月21日11: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茅山峡村夏家湾经济合作社的五处土地使用权。第1处面积为:12994㎡,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沙集用2003字第 1612号;第2处面积为:18744㎡,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沙集用2003字第3495号;第3处面积为:34461㎡,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沙集用2003字第3496号;第4处面积为:2100㎡(其中建筑占地:455㎡),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沙集用2001字第6213号;第5处面积为:485㎡(其中建筑占地:173㎡),集体土地使用证号为:沙集用2001字第5289号。
以上标的总面积为:68784㎡,整体拍卖保留价:730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73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7月20日(到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0510601,并于2011年7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拍卖土地系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需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2、本次拍卖土地四至较模糊(四至是指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上相邻的主要道路或地点名称),成交后买受人需与土地所有权人共同确认。标的在过户时办证面积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拍卖标的物土地上有部分建筑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使用该土地应与建筑物原产权人自行协商。
4、买受人需与拍卖土地所有权人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方可办理使用权登记手续。
5、标的在办理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欠缴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含此前所欠及竞买后的土地租赁费等)。
联系电话:63622148 63638106 彭老师
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交易大厦101号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5483251、 65483357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