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3月18日14: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位于长春市富锋镇万顺村二社食堂用品及办公设备4527台(个)的资产,详见评估报告。拍卖参考价14.7988万元,竞买保证金7500元。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登记截止日内,持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我中心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3月14日,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见报之日起至2013年3月14日15:00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以下帐户(收款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431900192810188),并于2013年3月14日15:00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拍卖公告详见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cprec.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联系电话:0431-85370113 85370139 13394319211 李女士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人民大街邮政物流西侧)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431-88559220
长春市中院监督电话:0431-8855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