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0月27日下午3:30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将举行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潘多拉家具公司所有的资产、车辆一批,起拍价160万元,参拍保证金16万元。
二、拍卖方式:增价起拍,保留价。
三、竞买登记:报名请携带有效合法身份证明,单位为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为本人身份证件,并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参拍保证金(开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账号:7331410182600079950),凭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来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时递交密封的拍卖竞标书,竞标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竞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拍卖参考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保证金须确保在2010年10月25日下午4时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本次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咨询报名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68号浙租大楼309室,联系电话:0571-88388536、15869166074 联系人:陈先生。
委托方监督电话:0571-86166807 贸易局监督电话:0571-8581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