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对下述机械设备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液压圆锥式破碎机、振动筛、地磅各一台及皮带输送机(输送带)179米。
根据《价格鉴定结论书》(安价鉴字[2011]51号),该标的拍卖整体参考价:823920.00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时间:2012年8月10日9时
三、拍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汉滨区河西镇西山村二里西碎石厂查看标的。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8月9日16时前(以款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账号:2674010104000489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康市汉滨区支行营业部),并于2012年8月9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特别说明:
1.该标的按现状予以拍卖,拍卖成交后,汉滨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该标的最终以现有机械设备予以移交,竞买人需在拍卖前认真查看标的。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911-2119510 15829116666 屈先生
联系地址:延安市枣园路新洲小镇C栋二单元1903号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15-3226540 饶法官